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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红楼梦索隐(国光红)(6) | 2008-6-14 18:43:00 |
阴阳意外误湘云
史湘云嫁的卫若兰是一个"才貌仙郎",婚后不久卫若兰失去男子阳刚。湘云与不能行丈夫之道的若兰白头到老,行演着薄命女儿的悲剧。
《红楼梦》众女儿都是在"薄命司"里存档的悲剧人物,但是她们的悲剧又各自不同,曹雪芹以鸟语花香之笔,却是饱蘸血泪营构了她们各自不同的悲剧结局。所谓"千红一哭"、"万艳同悲","一"、"同"是指她们同归于悲剧结局,"千"、"万"却是说她们悲剧命运完全不同的轨迹,而有的悲剧是我们很难想象得出的。如果设想她们的悲剧不过是略有区别,
总在常规范围,那可就大大低估曹雪芹了。
一、湘云悲剧的认识误区
湘云的悲剧就是这样一个典型。从当年脂评《石头记》以抄本传世,到今天各种《红楼梦》版本印刷出版,二、三百年间,对"红楼"众女儿的悲剧结局,有各种各样的考证和猜度,湘云是较早被连推测带约摸地"考证"出来的:她嫁了卫若兰,但是很快,他们的婚姻产生了变故(按:这有证据,说对了),他们离婚了,或者湘云被遗弃了,或者若兰弃世了;当然还可以引人想到卫若兰出走了,失踪了。以上说法和想法,除了嫁卫若兰,因为有脂砚斋的提示,因此是正确的,其余的,可都是贾雨村的籍贯--湖州(胡诌)了。设想:湘云与若兰离婚,这可以说是不幸,但绝对算不上悲剧。两方对等的"离婚"古已有之(《世说新语》"离婚"非一二见),女方被"休"(这是不对等的,当然也是不平等的),亦古已有之,如果泛泛而言,这都可以算是悲剧。但是笔者总是不能相信,以曹公的如椽大笔,竟会设计出大致雷同于凤姐的湘云悲剧(凤姐后来被休,此判词所以说"一从二令三人木"也)。再设想:若兰不幸少亡了,这是悲剧,因为这意味着湘云将终生守寡。明清以来,"未亡人"是不大作兴改嫁的。穷人家因为生活所迫,倒还可以"通融";如果是殷实人家,衣食无忧,尤其是公府侯门媳妇,"守节"更是她们的"特权",烛影摇青,以待沙罄漏涸,就是她们最好的归宿了(再不然就是自尽以殉亡夫),十二钗中的那位"如冰水好空相妒"的李宫裁走的就是这条路。但是正是因为有了一个李纨,笔者才极不情愿认可湘云守寡的结局,因为这是彻底的雷同。我们都低估了雪芹,都轻觑了甲戌本《凡例》末尾的那句"十年辛苦不寻常"了。因此,湘云的悲剧不是守寡如李纨,不是被休或离婚如王熙凤,也不是遭受虐,求活不得,还不如贾迎春,而是另有笔墨针线。 当然,是不是可以设想:在遭卫若兰遗弃,或者与卫若兰离婚,或者在若兰少亡、或出走之后,湘云最终嫁与宝玉了?而且这似乎还是有根据的:不是有人说见过《石头记》原本,"宝玉糟糠之配实维湘云,此回目中所以有'因麒麟伏白首双星'也"吗?这该是湘云的真正结穴了吧?不然,第五回的十二钗判词以及《红楼梦十二支》隐括了十五位"薄命司"女子的命运,有关湘云的判词及《乐中悲》,无丝毫迹象暗示湘云终嫁宝玉,可见湘云嫁宝玉的说法盖出于不同版本、不同来源的形形色色的"续红楼"。况且,即使相信"续红楼"此说,湘云终嫁了宝玉,"糟糠夫妻"患难与共苦亦甜,是"悲中乐",何悲剧可言,何来的"乐中悲"?
二、判词和《红楼梦十二支》是怎样暗示湘云悲剧的
那么,湘云悲剧的真相到底是什么?《红楼梦》前八十回对湘云悲剧的暗示,伏笔很多,首先必须弄明白的,则是第五回关于湘云的那首判词和《红楼梦十二支》的《乐中悲》。判词以"几缕飞云,一湾逝水"为背景,说道:
富贵又何为?襁褓之间父母违。
展眼吊斜晖,湘江水逝楚云飞。
《乐中悲》是《红楼梦十二支》的第六支,道是:
襁褓中父母叹双亡,纵居那绮罗丛,谁知娇养?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,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,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。厮配得才貌仙郎,博得个地久天长,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。终久是云散高唐,水涸湘江--这是尘寰中消长数应当,何必枉悲伤?
这首判词与这支《乐中悲》是相同的内容而各有详略,可以互相启发。湘云孩提时父母双亡,处富贵而形状坎坷,后来嫁了个"才貌仙郎"(根据第二十六回、第三十一回的脂批,又知道这个"才貌仙郎"是卫若兰),而且白头偕老("地久天长"),按说这就可以把幼年的坎坷抵消("准折")了吧,但是不然,悲剧发生了。《乐中悲》是用"云散高唐,水涸湘江"概括这场长幕悲剧的,那就看什么是"云散高唐,水涸湘江"了。"高唐"典出宋玉《高唐赋》,说先代的一位楚王梦中与"巫山之女"一夜风流的事,"巫山之女"自称"高唐之客",自述形迹道:"旦为行云,暮为行雨,朝朝暮暮,阳台之下。"于是"高唐云雨"、"阳台之会"等等就成了男女之事的隐语。湘云悲剧概括为"云散高唐,水涸湘江",首先是说湘云"高唐云雨"毁于一旦,但不是离婚,也不是守寡,更与改嫁无关(其实"博得个地久天长"已经堵死了离婚、守寡、改嫁的路),而是另有深意、隐义。看判词的"展眼吊斜晖":吊,凭吊,凭吊什么?凭吊"斜晖"。表面看是凭吊逝去的美好光阴、情景,但是何以单单湘云"吊斜晖",探春、惜春、巧姐不该凭吊逝去的美好光阴、情景吗?她们怎么不"吊斜晖"?不对,不是这么个理,该这么理解:这"凭吊"是只属于湘云的,是湘云的"凭吊",而湘云"凭吊"的是此时的"斜晖"。那么,过去呢?当时呢?当时("展眼"之前)是什么?是中天丽日呀。这就对了:这位卫若兰中道失去了阳刚,昔日翘楚中天的骄阳,一旦成了斜描馀晖了,这才导致"云散高唐,水涸湘江"。还有"消长数应当","消长数"是什么?是"阴阳"。第二十二回"制灯谜贾政悲谶语",迎春的"算盘谜"说:"天运人功理不穷,有功无运也难逢。因何镇日纷纷乱,只为阴阳数不同。""消长数"就是"阴阳数"。迎春与史湘云都在"阴阳数",也即"消长数"上奠定了悲剧(迎春悲剧说见本书之《红楼梦十二支解读》)。
三、湘云悲剧的情节暗示之一
--麒麟
湘云的情节展开后,曹雪芹对她的悲剧结局处处有暗示。最明确无误的是第三十一回"因麒麟伏白首双星",以及第六十二回"憨湘云醉眠芍药裀"。
第三十一回有湘云对丫环翠缕论"阴阳"的一段文字,阴阳理论涉及了实物、实证,于是有了"太阳"和"太阴星"(月亮),于是到了"蚊子、虼蚤、蠓虫儿、花儿、草儿、瓦片儿、砖头儿",引到"手里的扇子",再引到身上的麒麟:翠缕"猛低头就看见湘云宫绦上系的金麒麟,便提起来笑道:'姑娘,这个难道也有阴阳?'湘云道:'走兽飞禽,雄为阳,雌为阴;牝为阴,牡为阳,怎么没有呢?'翠缕道:'这是公的,到底是母的呢?'湘云道:'这连我也不知道。'"湘云不知道自己的麒麟是公是母,这固然与《乐中悲》所说的"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"照应,而重要的却是为湘云的婚姻伏线:她将来要为麒麟的阴阳模糊而苦恼终生。
阴阳话题终于转到人了,翠缕道:"人规矩主子为阳,奴才为阴。我连这个大道理也不懂得?"湘云笑道:"你很懂得。"然后是拾到了另一只"金麒麟",还是湘云发现的。"湘云道:'你瞧,那是谁掉的首饰,金晃晃在那里。'翠缕听了,忙赶上拾在手里攥着,笑道:'可分出阴阳来了。'"小姐、丫环之间的"阴阳论"到此终止:"湘云举目一验,却是文彩辉煌的一个金麒麟,比自己佩的又大又有文彩。湘云伸手擎在掌上,只是默默不语。"这只"又大又有文彩"的"金麒麟"在"遗失原稿"的"射圃文字"回目里,却佩于卫若兰身上。这是本回末脂评提示过的:"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,正此麒麟也。提纲伏于此回中,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。"丫环说"可分出阴阳来了",小姐又"目验"过"又大又有文彩",这该是公麒麟了吧?又不然。一般认为动物雄性大,雌性小,大致是不错的,惟独于这里的"麒麟"并不切合。自汉朝始,人们以"麒"为牡,以"麟"为牝,而专门解释字形和字本义的《说文解字》却是以"麐"与"麒"雌雄相配:"麒,仁兽也,糜身牛尾一角。""麐,牝麒也。"
而"麟"则另是一套:"麟,大牝鹿也。"后来以麒、麟相配,"麟"就有了两种身份:它既是"牝麒",又是"大牝鹿"。"麟"既然原有"大牝鹿"之名,可见个头不小,单凭"又大又有文彩"是会错把"牝"当"牡"看的。
还可以进一步追究。湘云的阴阳大论是怎么终止的?是终止于拾到"金麒麟",是绝响于拾到"金麒麟",把它"擎在掌上,只是默默不语"那会儿的。这情节很容易让人想到唐人"绝笔于获麟"的诗句,并从而想到曹雪芹是在暗示什么。暗示什么呢?是暗示或者暗中比附《春秋经·哀公十四年》的"西狩获麟"。试想,《春秋》是鲁国的历史,鲁史《春秋》绝笔于获麟,这与史湘云论"阴阳",戛然终止于拾到"金麒麟",两者非常相似,而且在关节上十分吻合:鲁史是史(史书),湘云也是"史"(姓史);鲁史以"春秋"为名,湘云以"阴阳"立论,而"春秋"也就是阴阳--孙盛,东晋人,著本朝史书,也就是晋朝的"春秋",但是简文帝宣郑太后名"阿春",为了避讳,定其书名为《晋阳秋》。可见春为阳,当然也就可见秋为阴了。湘云论"阴阳",可以别解为论"春秋",而止于"获麟"--这不就是说,湘云所获的是"麟",不是"麒"吗?而在与"麒"相对立的语言环境中,"麟"都是雌性,而不管它是"牝麒",还是"大牝鹿"。
湘云所佩自然为"麟",而湘云拾到,归还宝玉,后来又通过宝玉到了卫若兰身上的这只也是"麟";这与蒋玉菡和袭人通过宝玉互换了"茜香罗"、"松花汗巾"的情节(第二十八回"蒋玉菡情赠茜香罗"),是一样笔墨,却是两样构思:他们都是因随身小玩意的不经意转手成就了姻缘,而结局却大不相同;玉菡因赠"茜香罗"而伏下"有福"(第五回袭人判词:"堪羡优伶有福"),若兰却以受赠雌性的"金麒麟"而预兆失去阳刚。
四、湘云悲剧的情节暗示之二--芍药
湘云悲剧的伏笔,除了"获麟"外,还有第六十二回"憨湘云醉眠芍药裀"最为集中。先看湘云醉梦中说的那支酒令:
泉香而酒冽,玉盏盛来琥珀光,直饮到梅梢月上,醉扶归
--却为宜会亲友。
这支酒令句句都有出处或者用典,都没有问题,但是把这些话凑在一起,集中于湘云"睡语说酒令"的话题下,却就大有文章了:"香"的原是"酒","冽"的原是"泉",却说是"泉香而酒冽",文法固然有意错落而醒目,别解却是颠倒事理;"玉盏盛来"的酒,发出的却是"琥珀"的"光",原句自然没有毛病,但是如此这般的别解,就又成了事理颠倒;诗词中的月亮多是上柳梢(除名句"月上柳梢头"外,尚多,不赘),这里却让高悬的月亮卧上低矮的梅梢,老大不容易的,也事理颠倒--而且这是从林和靖"暗香浮动月黄昏"化出来的,就更于婚姻不吉利了,因为林和靖和他的"梅妻"(还有"鹤子")是假的,假夫妻!还没有完:"醉"而"扶归"了,此时适宜熟睡,或者静卧以待酒醒,怎么反而"宜会亲友"?这一切,都是湘云婚事不谐的先兆,古人所谓"诗谶"者便是。
再看湘云酒醉后睡在哪里了。湘云"睡语说酒令"的背景文字说"香梦沉酣","红香散乱"。"香梦沉酣"在哪里?在芍药花丛;"散乱"的"红香"是什么?是芍药花瓣。正如回目所说,"憨湘云醉眠"于"芍药裀"了。芍药每与牡丹相提并论而差肩(一般先说牡丹,再说芍药),人们把芍药视为牡丹之副,称"雌牡丹",凑巧"牡丹"又以"牡"字声明自己的雄性性别("牝为阴,牡为阳",第三十一回湘云自己说的,已见前引),芍药的"公母"身份不言而喻了。雪芹还怕读者一时忘记了芍药的性别,又在回目里暗藏了一字提醒:"醉眠芍药裀",裀,阴也。若以为笔者解此处的"裀"字牵强,那就再联系那个"因麒麟伏白首双星"的"因"字,如果雪芹于湘云回目单说一个"裀",或单说一个"因",笔者是不会往点睛性别的方面想的,两大回目,两言"因"、"裀",就不是巧合,而是雪芹暗伏湘云婚姻悲剧的特笔。"因麒麟"就是"阴麒麟","芍葯裀"就是"芍葯阴","醉眠芍药裀"暗示湘云归嫁若兰,"芍药裀(阴)"是暗示若兰在"性别"上出了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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